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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律师
刘建国律师, 刘建国律师,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后就读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合办的研究生班,法律硕士学位。刘建国律师曾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十年,现就职于郑传本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210532506。 刘建国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公司重组、并购、股权转让、风险投资、合同风险防范及房地产纠纷处理。 刘律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处理问题稳重冷静、理论联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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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律师,上海资深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司并购会影响到公司股价吗
我国企业资产并购存在的问题资产并购通常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成长空间,但并购行为并不是每一次都能成功结束,并且,并购许可通过后,企业的整合环节也是一大难题。据部分学者分析,影响并购行为成功的因素中,并购方案占30%,方案的执行占17%,而企业的整合环节则达到53%。
并购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并购方案包括目标企业的选择、并购组织构成以及具体并购方案的制定等。选择目标企业是一项难度高、专业性强甚至还带有些许运气成分的工作,而并购组织的结构则应包含多学科的专业人才,这是由于并购活动涉及到多个行政部门与多个学科的知识;而具体的并购方案的制定则涉及到合并企业与目标企业双方的利益问题,这也是影响并购能否成功的要素之一。除此之外,由于部分并购企业所处的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因此可能会涉及到《反垄断法》,特别是在横向并购中比较突出,本文研究的南北车案例就比较典型,因此,在南北车合并案例中,反垄断调查这一环节就十分严格。而政府干预也能对并购产生极大的影响,具体体现为各地政府都有一定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
并购方案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并购方案的执行通常不会由企业自身主导,而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规范化执行,例如投行,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一系列金融服务机构,若不存在恶意并购的行为,目标企业一般不会过分抗拒。影响并购方案执行的问题主要有并购价格与支付方式,通常并购的价格要经过并购双方多轮磋商才会最终确定,因为这一价格直接决定了双方的收益。而在支付方式方面,选择较多,各有优缺点,在这一方面通常不会产生较大异议,只需双方意见一致即可。
并购后的整合中的问题企业的整合环节是并购是否彻底的关键所在,既决定了合并后企业的运转效率,也影响了合并后企业战略目标的制定。企业的整合包括企业文化的整合、资产的整合以及资源的整合。文化整合方面,涉及到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多个方面,特别是企业文化的整合难度较高,而企业文化冲突又是最能影响企业运作效率的问题。而在资产整合方面,如何对目标企业的资产与并购企业的资产进行最优配置,达到1+1>2目标是企业应着重考虑的问题。在资源整合方面,既有技术资源也有人力资源,这些都是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基础,资源的效用发挥到何种程度,决定了合并后企业在市竞争中所处的位置。
解决企业资产并购问题的对策
政府应对企业并购给予政策优惠企业并购是一种良性的市场行为,成功的并购对行业的发展能够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同时,并购也是将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手段之一。而对部分资产质量好但内部管理差或产能落后的企业,政府应当鼓励其参与并购,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保证并购行为合理的情况下,简化审核流程,以此鼓励环绕引导企业进行并购。
企业应优化企业资产并购的流程在我国的并购活动中,往往信息出现前股价便异常波动,这表示内幕信息存在泄露的可能,这将对并购产生较大的影响,特别是在支付对价环节,严重损害了并购双方的正常利益,对投资者的利益也是一种侵害。政府应严厉打击泄露内幕信息的恶行,引入追责制度,以立法的形式确定“谁泄露谁负责”的惩处措施,对于凭借泄露内幕信息获取的非法收益一概没收,对市场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加以刑事处罚,以此保证并购市场的公平性。而内幕信息的泄露往往来自管理层,企业管理者应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监管,严防管理队伍中出现不良成员,以保证企业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并购行为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投资者应注意甄别股价信息投机行为的大量存在使得我国股票市场的有效性被大幅度弱化,股票市场全然变成了资本家的游戏,使得相关市场分析方法作用全失,这是一个正常的股票市场不应该发生的现象。投资者应结合自身能力,培养风险意识与理性投资意识,避免出现盲目跟风或短视逐利的行为。在并购活动中,任何一个举动都会对股价产生影响,因此,投资者在对并购信息进行甄别时,应结合并购双方或多方情况进行细致分析,以此做出最优投资决策,以此保证自身利益。投资者还要时刻谨记的是,任何对未来股价的预测都是以历史数据为分析基础,而影响股价走势的因素多种多样,因此股价可能出现的变动也难以控制,因此,我们可以说任何对股价的预测都是只是一种假设,投资者经过独立分析之后,还应参考他人的分析方案,与自身预测做出对比分析,以此来完善自己的投资决策。
一、企业并购按法律形式分类
企业并购按法律形式分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
1、吸收合并。吸收合并也称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支付现金或发行债券等的方式取得其他一个或若干个企业。吸收合并完成后,只有合并方仍保持原来的法律地位,被合并企业失去其原来的法人资格而作为合并企业的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创立合并。创立合并是指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联合成立一个新的企业,用新企业的股份交换原来各公司的股份。创立合并结束后,原来的各企业均失去法人资格,而由新成立的企业统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控股合并。控股合并也称取得控制股权,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取得另一企业全部或部分有表决权的股份。取得控制股权后,原来的企业仍然以各自独立的法律实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企业并购按经济实质分类
按照企业合并的性质进行分类,企业合并可以分为购买性质的合并和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
1、购买。购买指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由一个企业获得对另一个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控制权的合并行为。在企业合并活动中,通常总有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能够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只要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能够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就能够辨别出哪个企业是购买方。
2、股权联合。股权联合是指各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他们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净资产和经营,以便共同对合并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合并。当参与合并的企业根据签订平等协议共同控制其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参与合并的企业管理者共同管理合并企业,并且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共同分担合并后主体的风险和利益时,这种企业合并属于股权联合性质的企业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