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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上海资深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照片展示

刘建国律师

  • :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
  • :13101200210532506
  • :13621740730
  • :龙华东路886号4楼;卫清西路980号和喜宾馆二楼;南阳湾路1222号一楼(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西)

    刘建国律师, 刘建国律师,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后就读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合办的研究生班,法律硕士学位。刘建国律师曾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十年,现就职于郑传本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210532506。 刘建国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公司重组、并购、股权转让、风险投资、合同风险防范及房地产纠纷处理。 刘律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处理问题稳重冷静、理论联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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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债权融资的不同方式以及其会计如何处理 国有控股公司融资可以吗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6日 来源:上海资深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导读]:  刘建国律师,上海资深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

 刘建国律师上海资深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应收债权融资的不同方式以及其会计如何处理

一、应收债权融资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

企业将其按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充分考虑交易的经济实质。对于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有关交易事项满足销售确认条件,如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报酬实质上已经发生转移的等,会计事项应按照出售应收债权处理,并确认相关损益。否则,应作为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进行会计处理。

二、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应收债权提供给银行作为其向银行借款的质押,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所以,企业应定期支付自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款项的本息,并对相关债权计提坏账准备。

国有控股公司融资可以吗

国有控股公司融资可以吗

国有控股公司可以进行融资。

国有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其公司达到决定性表决权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经营控制,并主要从事资本经营及其他生产经营的国有企业。

企业分类

国有控股公司一般应包括四种情况的国有控股公司,即国家控股公司、国家投资公司、大型国有集团控股公司和地区国有控股公司。

国家控股公司

国家控股公司应是国家单独投资设立,经国务院批准对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权利,主要以控股方式从事资产经营活动,并依法登记注册的特殊企业法人,它一般应是纯粹性控股公司。这种公司不得宣告破产。遇公司清算,其净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不足部分由国务院承担。换句话说,一般来说,这种公司国家是不能让其破产的。这种公司除依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开展经营活动外,还要完成国家要求完成的社会公益任务。这种公司的设立条件应该是很严格的,除一般规定外,应该要求其主要经营业务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所在行业在国民经济中要占有非常重要地位;其净资产和总资产要达到一定的规模。除此之外,对其报批的文件,包括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等要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也与一般公司不同,可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立党组,国务院对其派出监事会等。

国家投资公司

国家投资公司应是国务院特别批准和授权,主要以控股方式从事国有资本投资活动,并经登记注册的特殊企业法人。其主要职能是依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要,负责从事特定行业经营性项目的国有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它的设立也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国务院特别批准。对其注册资本、净资产及总投资要有一定的下限的规定,其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等与国家控股公司类似。

地区性公司

地区性国有控股公司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和授权,主要以控股方式从事资产经营活动,并经登记注册的特殊企业法人。其职能主要是依法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经营管理权,通过国有资产的有效运作,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增强国有资本的经营能力、控制能力和渗透能力,壮大优势企业、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搞活国有经济并负责完成当地政府要求的社会公益任务。对这类国有控股公司要坚持公平竞争,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在设立条件上要比国家级的控股公司宽泛一些,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经济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其注册资本、净资产的限额要低一些,但比一般性公司要高,建议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

大型性公司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按照公司法第72条,经国务院授权而改组成为国有控股公司的,都可以适用有关国有控股公司的法律规定。这类集团公司是国有控股的一般形式,与国家控股公司有一定的区别,区别之一,这类公司是混合型控股公司,即在主要从事生产经营的同时,也可以以控股方式进行国有资产的经营;

区别之二,这类控股公司可以不是国家独资公司,其组织和行为一般受《公司法》调整。改组为这样的国有控股公司一般应具备这样一些条件:

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较好;

有完善的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净资产和总资产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

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经国务院授权。

通过的整理大家可以知道;国有控股公司可以进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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