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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律师
刘建国律师, 刘建国律师,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后就读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合办的研究生班,法律硕士学位。刘建国律师曾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十年,现就职于郑传本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210532506。 刘建国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公司重组、并购、股权转让、风险投资、合同风险防范及房地产纠纷处理。 刘律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处理问题稳重冷静、理论联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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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律师,上海资深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内容:公司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几种。下面,公司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公司增资方式。
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
A、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
B、企业主动增资企业实到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的,企业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
公司增资方式如下:
1、发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2、债转股。
当债权转换为股权时,公司负债消灭,股本增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3、增加票面价值。
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
4、增加资本。
有限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
对于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指的是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需具备严格的发行条件,且须经过严格的增资扩股流程,可能大家对增资扩股的流程不太熟悉,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流程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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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资扩股需要遵守的规定和程序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尽职调查后,就新股发行方案与董事会取得一致意见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董事会就发行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就发行数量、定价方式或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的用途及数额、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等事项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证监会规定编制并提交发行申请文件。
上市公司自提出申请至发行新股前,若发生重大事件或者发生主承销商重点关注事项的,应及时通知主承销商.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对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二、增资扩股要满足哪些要求
配股需满足的特定要求
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一般不超过前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股本总额的30%.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会计年度。
增发需满足的特定要求
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1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星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发行前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程度不低于70%,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增发提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末收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不存在问题,等等。
以上就是关于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所需要经过的流程的详细介绍,还附带了一些上市公司增资扩股需要满足的条件的内容,增资扩股是吸引直接投资、引入新投资者的过程,对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壮大企业实力有重要作用,还有其他关于上市公司增资扩股的知识,可以询问网站上的律师。